新建半导体材料、新能源配件及年综合利用处置贵金属危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半导体材料、新能源配件及年综合利用处置贵金属危废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村路88号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0512-63010276
联系邮箱:249622160@qq.com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955.7平方米,约合30亩,总建筑面积11944平方米。项目拟购置热解干馏炉、马弗炉、电感耦合、离子体质谱仪、电子扫描显微镜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100合(套);建设半导体材料、新能源配件及年综合利用处置贵金属危废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处置贵金属危废2000吨、半导体材料68.876吨、钛阳极板2000套、氢能燃料电池贵金属配件2吨。
二、环评单位概况
环境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苏州晨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8706252016
联系邮箱:729081126@qq.com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经影响分析,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
地表水影响:本项目喷砂后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内过滤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接入苏州市吴江开发区再生水有限公司处理,新增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接入苏州市吴江开发区再生水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不会降低吴淞江水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对周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不大,厂界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行时,由于采取严格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引起地下水超标,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土壤环境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进行防控。综上,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防止土壤污染。
环境风险分析:事故的发生会对周边人群和环境造成影响,因此项目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边居民的危害。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接管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喷砂后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经厂内过滤设施处理后接管污水厂处理;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含氨氮废水、其他含重金属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再和其他一般综合废水接入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站+低温蒸发+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在设备上选择低噪设备,厂区加强绿化。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相关措施来进行降噪,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固废: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做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区域规划相容;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实施后,总量排放指标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平衡,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查阅纸质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s://www.jssdth.co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www.jssdth.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十、工作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江苏苏大特种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新建半导体材料、新能源配件及年综合利用处置贵金属危废项目公众参与表.doc